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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房产商铺买卖租赁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2-23 11: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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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违约法律知识:
    (一)合同违约的定义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这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或者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二)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
    1、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违约的前提是存在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
    2、存在违约行为:合同一方或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构成违约行为。这包括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部分履行合同义务、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等情形。
    4、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如果合同一方或双方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合同变更或解除等,则不构成违约。
    (三)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有约定的,一方出现违约后,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四)违约损失赔偿是否存在限制?
    赔偿损失 基本的目的是补偿损害,使受损害的权利得到救济,使守约方能恢复到未受损害时的状态。要注意体系化理解《民法典》合同编有关违约赔偿损失的规则:
    1、填平原则,违约损失要充分救济守约方的损失,也不能让守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2、可预见性规则,违约损失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过失相抵规则,当事人一方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4、损害扩大防免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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