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散货超大件海运双清到门操作指南
一、订舱与配载
提前2-3周确认货物尺寸/重量,单件超3吨或尺寸超集装箱限制需预订特种柜(平板柜/开顶柜)
提供准确货物信息:HS编码、材质、货值,涉及机械类需备妥CE认证
二、包装与加固
木箱包装需符合ISPM15熏蒸标准,提供IPPC标识
防震处理:精密设备加装缓冲材料,重心偏移需标注
外箱粘贴"超重/勿倒置"标识(中英法三语)
三、出口申报
超5吨单件需向广州港务局申请特种运输许可
提供形式发票需注明贸易术语(建议DDP条款)
出口退税货物单独申报,避免混装
四、海运注意事项
优先选择直达安特卫普的航线(CMA/MSC航线约35天)
购买海运险附加战争险,保额建议覆盖货值130%
实时跟进船舶ETA,提前72小时发送到港通知
五、比利时清关要点
提前准备欧盟统一报关单(SAD)、原产地证
机械类产品需提供技术文件(含荷语说明书)
VAT申报注意:标准税率21%,部分工业设备可申请12%优惠税率
六、末端配送
超限货物需申请临时道路运输许可(提前5个工作日)
自备液压尾板货车(载重≥5吨)
签收时拍摄货物六面照片存档
特别注意:比利时海关对木质包装检疫严格,建议选择免熏蒸材料。建议预留10%运输周期缓冲期,总成本核算需包含起运港吊装费+目的港滞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