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与欧洲贸易往来日益密切,广东地区的带电池产品出口需求持续增长。本文将详细介绍带电池产品从广东到欧洲的整柜和散货海运流程,帮助外贸企业规范操作,顺利通关。
一、订舱流程
订舱需提前10个工作日准备并提交以下文件给货代公司:
海运委托书(标注中英文品名、危险品级别、联合国危险品编码等)
出入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正本)
出入境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副本)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海运安全运输报告(UN38.3锂电池跌落测试报告)
电池产品必须以危险品(DG)流程订舱,船公司审核资料约需2天,通过后发放DG仓位。
二、装柜与装箱细节
装柜环节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操作规范:
装箱时,集装箱四周必须粘贴危险品标志
安排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装柜过程需要全程拍照记录,包括空箱、装半柜、装完、挂网、加固、半关门、关门及正后方照片,确保清晰显示柜号和危标
货物包装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UN箱(Ⅱ类以上包装)
三、运输航线
广东到欧洲的海运主要可选择:
深圳小漠港直航欧洲航线:新开通的直航航线,直达欧洲核心港口
广州南沙港航线:提供至欧洲各主要港口的运输服务
中欧班列“南通道”:从广州增城西站开出,跨越里海、黑海抵达捷克布拉格等中东欧国家,为高价值电池产品提供更多选择
四、报关与海事申报
出口报关需提前3天提交报关资料,包括核销单、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单、报关单及合同等。
海事申报需提交以下文件:
危险货物安全适用申报单(一式三份)
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一式两份)
包装检验结果单
使用鉴定结果单
装箱单及装柜照片
五、清关与派送
货物抵达欧洲港口后,需完成清关手续:
提交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书等文件
准确申报货物信息,缴纳相应关税和增值税(欧洲各国税率不同)
配合可能的海关查验,确保货物与申报信息一致
清关完成后,安排末端派送:
整柜货物直接派送至指定地址
散货需先拆箱分拣,再安排专业车队派送
注意事项
电池海运资料一年有效,出货前需确认认证有效期
100WH以下的锂电池可能被认定为非限制性货物,但仍需按流程申报
危险品运输必须办理危包证,包括性能证和使用证
欧洲对电池产品有严格环保要求,需确保符合WEEE、RoHS等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