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腔采用耐热铸铁或耐热不锈钢制成,U型设计并开缺口,火焰流动方向为炉顶方向,确保大火燃烧情况下火焰中心方向在炉体内的中心位置。
采用耐热铸铁铸造的,材质为QTRSi5耐热球墨铸铁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厚度≥8.0mm;底部封板,耐热不锈钢12Cr17Mn6Ni5N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制作,实际厚度≥2.0 mm。。
采用耐热不锈钢制作的可分内、外两层。内层采用06Cr25Ni20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制成,厚度≥5.0mm,外层采用厚度≥2.0mm不锈钢12Cr17Mn6Ni5N或厚度≥4.0mm耐酸钢或厚度≥5.0mm09CuPCrNi耐候钢。
供料燃烧装置的炉体连接法兰至燃烧腔上切口端面≥430mm,燃烧腔长度≥320 mm,内径≥165 mm(或者燃烧腔内截面面积≥21000mm2)。
燃烧腔前端送风装置,如与燃烧腔一体设计制作,其材质、厚度与燃烧腔外层材质和厚度一致;如与燃烧腔分体设计制作,其前端封板采用厚度≥5mm的09CuPCrNi耐候钢板制作,其余不与明火直接接触部分采用厚度≥2.7mmQ235钢制作。
6.3.2 清灰除焦器
正常工作状态下能自动将燃料燃烧产生的灰渣、焦渣排除,设计时可选用推板或推杆清灰除焦方式,满足设备维修和更换方便、故障排除时间短等要求。
推板方式材质采用06Cr25Ni20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制作的,厚度≥5.0mm;或采用QTRSi5耐热球墨铸铁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铸造的,厚度≥8.0mm。
推杆方式材质采用201不锈钢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制作。
6.3.3 螺旋送料器
螺旋送料器叶片及壳体采用Q235钢板制作,厚度≥3.0mm,其余执行中烟办〔2018〕30号文件规定。
6.3.4 贮料箱
箱体内壁光滑,材质采用Q235,厚度≥1.2mm,下斜面与水平夹角≥40°,有效容积≥0.2m3,上沿口距离地面高度≤1500mm。箱体设有料位观察窗和箱盖,料位观察窗能有效观察存料情况,材质采用有机玻璃,高度≥150mm,宽度≥30mm;箱盖能覆盖整个贮料箱顶部,具有防雨功能,设有拉手或锁扣。储料箱表面应喷涂处理。以撤料装置置于贮料箱左侧为例,贮料箱结构与技术参数如图12所示。
图12 贮料箱结构与技术参数示意图
6.3.5 撤料装置
使用插板式或堵头式(旋盖)结构,方便卸料并满足快速装配的要求,撤料装置位于贮料箱底部的左侧或右侧。
6.3.6点火器
材质采用氮化硅,采用电子式自动点火,带防灰和防触电功能,功率≥0.60 kW,点火时间≤5 min,使用次数≥ 2000次,能正常点燃各种生物质燃料。
6.3.7 观火器
观察燃料燃烧的窗口,观火器有效面直径≥Φ20mm,采用Q235制成,一端与燃烧装置连通,一端设有透片,透片材质采用钢化玻璃,便于清洗和更换。
6.3.8 送风电机和除渣电机
送风电机执行中烟办〔2018〕30号文件规定。送料电机和除渣电机可共用1个电机通过机械传动装置连接驱动,也可采用2个电机分别驱动,共用1个电机时额定功率≥6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