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胶进口清关指南
一、鱼胶进口清关对生产企业的要求
1.向国内进口的鱼胶加工厂及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冷库应该获得国外机构批准。
2.国外进口鱼胶加工厂应符合公共卫生法规要求。
3.国外进口鱼胶加工厂应通过国外向海关注册。
二、鱼胶进口对鱼胶质量及加工过程的要求。
1.鱼胶捕捞地区应没有收到污染。
2.鱼胶生产加工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卫生事故。
3.鱼胶没有使用禁止的药物及添加剂
4.鱼胶捕捞、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三、鱼胶进口需要的单证要求
1.卫生证,证明该货物符合公共卫法律法规。证书上完整填写捕捞、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中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
2.产地证,证明该货物的原产地。证书上完整填写捕捞、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中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
3.标签,内容包括: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保存条件、生产方式(野生捕捞)、原产国、生产企业名称及注册编号、生产地区及生产企业地址(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标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四鱼胶进口包装要求
1.鱼胶需要有单独的内包装和外包装,内外包装应贴中英文标签。
2.如果有木制包装或托盘,需要对木制包装或托盘进行熏蒸处理,并提供熏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