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碘伏消毒球
规格型号大号、中号、小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豫药监械生产许20160050号
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212142251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豫械注准20212142251
适用范围用于临床上对完整皮肤消毒。
结构组成本产品由棉球浸泡碘伏制成。
产品性能
碘伏消毒球表面应清洁、无杂质,包装整齐。
碘伏消毒球小包装四周应密封牢固,不得有漏液现象。
碘伏消毒球所用碘伏应选用有合法资质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碘伏消毒球所用医用棉球应选用有合法资质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其性能符合YY/T0330-2015的规定。
碘伏消毒球经钴60辐射灭菌后应无菌。
使用方法
使用前应检查包装是否破损,若有破损禁止使用。
打开包装,取出产品即可使用。
贮存要求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性气体、干燥、通风良好、清洁的库房内。
生产日期见包装袋。
失效日期见包装袋。
禁忌症对碘伏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警示及提示性说明
经过辐照灭菌,有效期两年。
灭菌日期见外包装箱上。
超过有效期产品禁止使用。
包装破损禁止使用。
该产品属“一次性使用”,禁止重复使用,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销毁。
为避免液体挥发,开封后请立即使用,否则影响使用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