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规格型号:连身式、分身式、连脚式;规格包括:120、125、130、135、140、145、150、155、160、165、170、175、180、185、190、195、200
生产许可证编号:豫药监械生产许 20160050 号
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 20182140613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豫械注准 20182140613
适用范围:供临床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到的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提供阻隔、防护作用。
结构组成:由压膜与PP纺粘非织造布复合非织造布经机器缝制、粘合或热合方式制成。连身式和分身式由连帽上衣、裤子组成;连脚式由连帽上衣、裤子和脚套组成。
产品性能:
防护服应干燥、清洁、无毒、无菌,表面不允许有粘连、裂缝、孔洞缺陷。
防护服由连帽上衣、裤子或脚套组成,可分连身式结构、分身式结构和连脚式结构。
尺寸符合技术要求中表1、表2和表3的要求。
液体阻隔功能,包括抗渗水性、透湿量、抗合成血液穿透性、表面抗湿性等。
防护服用环氧乙烷灭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 10μg/g。
使用方法: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破损,若有破损禁止使用。
取出防护服,穿戴整齐。
贮存要求: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性气体、干燥、通风良好、清洁的库房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