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引流袋
规格型号:500ml、1000ml、1500ml、2000ml、2500ml、3000ml
生产许可证编号:豫药监械生产许20160050号
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222141534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豫械注准20222141534
适用范围:用于患者治疗过程中收集分泌物和体液。
结构组成
液体袋、软管、排液开关、挂耳、圆锥接头和保护套组成。
产品性能
液体袋容积应为标称容积,其允差为±50ml,软管长度不小于500mm,厚度不小于0.3mm。
表面应洁净、软管应塑化均匀,而且透明。
排液开关应开关灵活,经20次开关动作,不得损坏。
软管末端应有一个锥度为1:3的圆锥接头,圆锥接头上的保护套不应自然脱落,并易于拆除。
各组件应连接牢固,挂耳应能承受不小于15N的静拉力,持续10S不得脱断。
应能承受20Kpa大气压强,经10S不得有漏气现象发生。
应无菌。
经环氧乙烷灭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使用方法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引流袋;
使用前应检查包装是否破损,若有破损禁止使用;
打开包装,取出产品即可使用。
贮存要求
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性气体、干燥、通风良好、清洁的库房内。
